中公人力资源考证网提醒广大2019年下半年人力资源管理师的考生:2019年5月18日是全国统考人力资源管理师的时间,从2019年下半年开始,人力资源管理师由各省统一安排考试。中公人力资源考证网将2019年下半年山西的人力资源管理师报考事宜公布如下,其中包含人力资源管理师的报考时间、报考方式、注意事项、论文提交方式(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及以上,需要进行论文答辩)。
三、综合评审说明和论文要求
(一)职业资格二级以上需进行综合评审。综合评审由论文撰写和口头答辩组成。其中论文撰写分值40分,口头答辩分值60分,综合评审合计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参加综合评审的考生须于规定时间提交论文,逾期不予受理。省中心根据答辩人数和评审要求,从鉴定专家委员会中抽选专家组成综合评审组,在规定时间统一进行答辩。
(二)论文提交方式
1.考生收到准考证打印通知后将论文发至邮箱sxsjdzxtk@163.com,文件命名“准考证号+姓名+答辩时间+级别”。论文提交封面及论文撰写格式统一采用省中心指定格式(见附件5,6)。
2.递交论文截止时间:上半年 5月15日,下半年11月13日。逾期不交者,按缺考计。
(三)论文撰写要求
1.论文采取考生自选题方式。选题应根据国家职业标准要求,参考培训教程,同时结合考生所在单位或有关行业实际工作的情况自行拟定。
2.论文撰写要求必须由考生独立完成,不得侵权、抄袭,否则答辩成绩无效。如无特殊说明,论文字数原则上职业资格二级不少于3000字,职业资格一级不少于5000字。
3.论文所需数据、参考书等资料一律自行准备,论文中引用部分须注明出处。
四、其它事项
(一)省中心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严格按照收费标准(《山西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收费标准》)向考生收取鉴定费(见附件7)。
(二)当次考试缺考者,由于鉴定考务组织等原因,省中心不予退还鉴定费。
(三)单科考试成绩合格者,成绩保留期为一年,在成绩保留期内,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
(四)省中心公布成绩后,向考生通报鉴定结果。有关通知请及时关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www.sx.hrss.gov.cn)中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板块或“山西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微信公众号。
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不含综合评审),填写《山西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成绩复核申请表》(见附件8),于成绩公布后十个工作日内报省中心复核,省中心将复核结果及时反馈有关考生。
(五)为做好统一鉴定工作,及时解决考生咨询和现场发现的问题,省中心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考试当日值班电话,受理相关事宜(监督举报电话、考试值班电话:0351-2396881)。
附件02.doc
附件03.doc
(格式太大,请直接点此进入>>山西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进行下载)
附件04.doc
1.2019年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2. 2019年统一鉴定考核方案
3.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申报条件表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样本
5.论文提交封面格式
6.论文撰写格式
7.《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山西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收费标准》
8.《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成绩复核申请表》
山西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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